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的核发
(修建防空地下室)
一、 办理程序:
1、项目受理。
2、提出“结建”申请。
3、勘察、设计资质审查。
4、审批。
5、设计方案(初步设计)审查。
6、施工图技术审查(委托省人防设计研究所审图中心实施)。
7、填《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申请表》。
8、核发《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》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报审时提交的材料。
1、工程勘察、设计单位和相关执业注册人员的资质证书(副本)复印件个1份。
2、工程勘察、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3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。
4、建筑工程总平面图。
5、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或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初步设计图纸。
(二)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套、图审意见1份
三、服务期限:
1、“结建”申请审批2个工作日。
2、方案设计审查2个工作日。
四、收费标准:
“结建”申请审批、方案设计审查免费。
滁州市人防办 |